代言人与企业是如何相爱相杀存在的。从企业角度来说,花钱请明星代言,就是借助艺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强化大众对品牌或产品的认知与市场渗透。让目标群体接受产品并愿意为之买单。但现实情况是,很多企业往往在选代言人的时候没有从多维度考量,代言人本身不是完全靠谱,最后造成一系列的事故与故事。

作为一家成熟的互联网企业,选代言人一定是有严格标准的,如果完全不参照标准来,就是在为日后埋雷。
标准1:代言人气质风格契合企业与产品的定位。
很多企业生产的产品,其实是同质化的,本质上没什么太大区别,用户选谁都差不多,这个时候,代言人的作用就出来了。
例如当你到听到林志玲的声音时,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高德地图语音导航,林志玲最大的特点在于其特殊的声线与讲话风格,或者说就是嗲,这种高识别度语音在驾车导航场景非常受用,毕竟开车并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,听林志玲就比听左小祖咒那破锣嗓子舒服;
你想到中国移动动感地带的时候,第一反应就是周杰伦,那首歌以及个人背后代表的年青一代叛逆的调调,与动感地带的定位不谋而合,那个年代的年轻人基本没有不用动感地带的,在我地盘这儿,你就得听周杰伦的。
反过来说。你能想象吴亦凡教你开挖掘机,鹿晗带你去新东方炒菜吗?这就是气质不搭。
这些气质比较契合快时尚或者个性较强的品牌,做偏传统的行业,可能会出现受众不合的问题。如果杨幂去代言足力健老人鞋,你觉得父母看到这个广告的时候,第一反应能是买买买吗,显然不会,他们会非常迷惑这小姑娘在干啥,但如果换成葛优和凯丽,就没啥违和感了
别小看气质契合,一个气质与品牌不吻合的代言,对双方都是灾难。
标准2:代言人形象不得有负面
由于我国娱乐圈极端复杂的状况,导致企业在选代言人的时候,经常得防着自己的代言人有没有藏雷。
由于代言这件事其实就等同于把企业形象与代言人形象进行了绑定,所以一旦代言人出现严重的形象问题,整个企业都会面临声誉风险。
你看看好好的肯德基,选了有热度的薛之谦,偏偏就遇到撕b大战,还是连续剧。
好好的品牌,就是想找个代言,花点钱,怎么就遇到了明星吸毒,出轨,多P,私生子,做头发呢?还让不让金主好好砸钱了?
所以现在的企业都学乖了,在合作合同中也会增加相应的风险条款,如果代言人出现负面信息,企业有权解除代言合作并索取赔偿。
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出现严重负面新闻的明星,经常会被甲方金主抛弃并索赔最后一无所有,最典型的就是酒井法子。
当然这里说的是不允许出现负面形象,但不代表不允许出现争议形象,事实上,很多互联网企业更喜欢用存在争议的公众人物做代言人,不仅是曝光度的问题,更多的是争议本身就有价值和热度。
例如58同城启用杨幂,不管收获了多少争议,但提起58同城,用户第一感知就是“一个神奇的网站”,再配合杨幂身上的各种梗,一个供氧级别的声线,非常洗脑。
说到洗脑,一些洗脑的广告桥段设计也必不可少。
例如黄轩与马蜂窝,瓜子和孙红雷的广告等等,是不是感觉这些广告既无脑又膈应?没错,要的就是让你记住这种感觉,然后忘不掉他们的产品。
标准3:代言人的受众必须是企业的目标用户
给产品选择代言人,实际上,就是选择了代言人背后的受众,所以在这里企业需要做2个非常重要的功课:认知自己产品的受众以及寻找目标用户的共性代言人。
这里说的产品受众,不是那些市场营销专家经常忽悠的所谓目标群体,例如什么都市女性白领,什么18到25岁之类的,这些东西不是没用,而是太笼统,你说我30岁,心态年轻,还在读博士,到底是不是受众啊?
互联网企业做的用户画像往往更加细致。
我们以前做用户特征标签时,使用的考量维度是,自家产品用户共同喜欢XXX,共同讨厌XXX,月度支出在XXX元,其中支出在XX领域占比XXX,用户经常在搜索引擎搜索XXX,用户每日在网时长,APP使用率等等一系列复杂的指标,然后针对性选择这些人最爱的明星,来吸引用户。
例如瑞幸咖啡的目标是培育一二线的咖啡市场,目标用户就是各大写字楼里的白领,他们既要实惠有需要格调,汤唯和张震就很合适;
例如高德地图的目的是通过导航语音持续让用户选择产品,,就需要选择声音足够有辨识度且有功能性的明星,林志玲的温柔,郭德纲的相声逗哏,以及最新的马丽哈哈哈爆笑语音包,都是以声音为媒介,满足司机与乘客对于“陪伴者”的诉求,对于有人能在沉闷的路上为自己解闷儿的需要,从而增加用户黏性。开车都这么无聊了,导航听点有趣的,挺好。
大数据年代,找明星代言都不靠潜规则了,楞是不给那些渴望一睡到底的上进女孩们活路。
之前总说这是个看脸的年代,等人家好不容易举债整完了,又不完全看脸了。
真是万恶的资本主义。
标准4:代言人不得有过多或者过于突出的代言
这条是我自己常用的条件,因为很多时候,代言人会接一堆一堆的广告,会导致产品辨识度下降,你一想起这个代言人,就会想起过一堆一堆的品牌,可能都想不起最新掏钱的金主,最后的结果就是金主多花钱,明星多收钱,群众看了一堆看过就忘完全不入脑的广告。
例如国际巨星成龙,跟洗发护发相关的商家应该都不会找他了。因为霸王洗发水太经典太洗脑,只要他拿着个瓶子,拨拉两下头发,就会自带BGM“duang的一声”。
再例如古天乐,张家辉,林子聪,郑伊健,陈小春等一众香港大神,贪玩蓝月已经定格了他们的形象,使用他们做代言,除非做的本身就是笑笑闹闹的产品,但凡定位稍微严肃的产品都没办法选择他们了。
因为谁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在念完广告词之后掏出一把屠龙刀,是兄弟就来砍我,你知道贪玩蓝月有多好玩吗?
这给代言人的钱就算白给了。所以代言人本身的代言质量以及代言数量,也是非常重要的衡量标准。总结起来,企业选代言人就像打游戏选队友,选的好,一起上分;选不好,队友互喷,观众看笑话。世界真残酷哇。